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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淄博切实兜好民生底线
中华宽带网 2022-04-28 17:42:06 字号:- +

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一直是我市非常重视的工作,今年,我市再次提高了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这也是继去年之后,又一次全面大幅度提标,保障水平已经位居全省上游水平。4月27日下午,我市就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权威发布。

2022年,为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明确了城乡低保等9类困难群众的14项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80元;农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75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40元,提高到105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650元,提高到1815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10元,提高到1331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2元,提高到180元。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杨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全部提高10%。截至3月底,全市提标增补工作全部落实到位,1-3月份,全市共为11万困难群众发放救助保障金1.7亿元。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马永福

值班主任:孟宪强

编       审:  张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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