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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涨钱了!
中华宽带网 2021-06-04 09:02:39 字号:- +

6月2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

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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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45号)要求,经张店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张店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8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30元。
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02元提高到840元。城乡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00元、563元、900元提高到215元、620元、990元。
三、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40元提高到2135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10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由每人每月147元提高到162元,三、四级由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3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由每人每月132元提高到146元,二级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7元。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标增补工作,按现行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认真做好新增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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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桓台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关于提高全县困难群众

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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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18届9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桓台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一、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8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30元。
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02元提高到840元。城乡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00元、563元、900元提高到215元、620元、990元。
三、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40元提高到2135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10元。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由每人每月147元提高到162元,三、四级由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3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由每人每月132元提高到146元,二级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7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提标增补工作,按现行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认真做好新增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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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桓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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