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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结束,季节性项目预付款消费投诉也随之而来。游泳馆换人了,预付卡怎么办?前段时间,市民周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因酒店游泳馆换人,导致自己办理的游泳卡及赠送的游泳劵无法正常使用。经市场监管部门与双方调解协商,近日该起投诉得以妥善处理。
据介绍,周先生于2021年从高新区某大酒店办理588元游泳卡,现酒店将游泳馆承包出去,新游泳馆承包人告知其原先办卡时赠送的游泳劵无法使用,周先生与酒店协商,酒店告知其可将游泳馆内的余额转为住宿或就餐费用使用,周先生认为该解决办法不合理。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与该酒店联系,核实情况,督促酒店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妥善化解消费者退款要求。经调解协商,该酒店最终同意为投诉方退还余款。
周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在遇到预付款消费问题时究竟该怎么办?看看专业人士的说法。
淄博市维护消费者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雨雨介绍,周先生在高新区某大酒店办理游泳卡后,因酒店自身原因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后,导致周先生无法继续使用该游泳卡。周先生作为消费者,在办理游泳卡后,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的权利。酒店作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生活中,以预收款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情形越来越多,消费者在购买上述商品或服务的同时,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在消费时务必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宣传单张等凭证,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或到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维权。

来源:博览
编辑:鲁景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 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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