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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下单”收到假货,能索要三倍赔偿么?
中华宽带网 2025-04-23 10:36:15 字号:- +

在传统消费场景中,消费者若买到假货,有权要求商家“假一赔三”,即获得3倍价款的赔偿。但在“0元下单,先用后付”这种新型支付模式下,消费者“0元下单”收到假货,能索要三倍赔偿么?

案情

2023年12月,小王在一家体育用品折扣店内,使用“先用后付”下单购买了两件标注为某知名品牌的服装。该商品详情页及主图均标注该服装为XX品牌,两份订单的金额共计806元。

小王收到货物后,发现商品十分劣质,与正品不符,于是去“XX品牌”官网核实,确认所收货物为仿冒品。小王联系店主,要求其退还全部货款并按货款金额赔偿三倍损失,店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因此,小王将店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806元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2418元。

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原告小王提交的两份订单信息显示,其购买服装时采用的是“先用后付”模式,实付金额为零,确认收货后才会自动付款。然而,小王在店铺内购买服装的两份订单均未确认收货,即原告小王尚未实际支付806元货款,被告店主经营的店铺也未收到该款项。故其要求被告店主支付三倍赔偿款2418元的诉讼请求,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小王要求店主退还货款及赔偿三倍损失的诉讼请求。

说法

“先用后付”是指满足特定条件的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时可“0元下单”试用,待确认接受商品时再支付款项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以及电商平台各项制度的完善,“先用后付”凭借灵活、便捷的特点,在电商平台迅速普及。

在“先用后付”这一模式下,消费者如果买到假货,在主张赔偿时应举证自己受到的实际损失。本案中,原告小王虽然已经收到货物,但未支付相应款项,申请售后之后也没有退回所购货物,不能证明自己受到实际损失,也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损失赔偿的相关规定,故法院对其请求不予支持。“先用后付”固然便利,但消费者在使用该模式时应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平台应完善机制,加大对不法商家利用机制漏洞出售假货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投诉、举报渠道,切实营造合法、健康的消费环境。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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