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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淄博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中华宽带网 2020-11-30 20:15:57 字号:- +

  本台消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市委决定于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2月,开展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本次巡察对象为: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同时,以市区(县)联动、提级交叉的方式对市公安局各直属分局,桓台县公安局、高青县公安局、沂源县公安局进行巡察。

  本次巡察内容包括五个方面: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服务大局、推动全市中心工作情况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各巡察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待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公开。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特此公告。 

                                                                          市委巡察办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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