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淄博

张店交警:科技赋能打响数据融合共享大会战 全力提升交通安全治理精细化水平
中华宽带网 2022-01-27 09:30:45 字号:- +

近期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紧紧围绕支队党委关于深化公安交警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扎根于基层最深处、持续发力于科技最前沿,从数据、警力、战法等关键问题入手,全域整合运用大数据,汇集自身大数据技术、实践样本和需求分析优势,使大数据交通安全治理向“专”“特”“精”“新”加速推进,有力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注重顶层设计 实施机制重塑

搭建智能架构。“一把手”挂帅,成立由“最强大脑”——合成作战中心牵头的科技信息化工作专班;固化“行人与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比对场景”“工地村居社区周边三轮车载人信息比对场景”“营运性轻型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实时比对场景”“大型货车遮挡、污损、不悬挂号牌、使用套牌器等涉牌违法行为研判场景”4个视频融合应用场景和“技战法”;成立“机动车假套牌查缉组”“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研判组”“工地村居周边三轮车载人研判组”、“宣传报道组”“源头工作组”5个攻坚小组。实行“专班+攻坚组”的工作模式,统筹全队资源,全警合力攻坚。夯实警务保障。发挥自身人才优势,组织指挥中心业务骨干先后举办“‘四网四平台’视频大数据融合架构分析”“视频大数据多维融合平台交警模块实战应用技战法分析”专题培训,加强应用指导;坚持“掌握了平台使用权,就掌控了行政指挥权”的理念,中层干部率先学平台、用平台;各中队、各科室分期分批安排人员配备数字证书随专班学习、研判,全警迅速掀起了“学平台用平台”信息化应用的热潮,逐步实现“会登录”“会查询”“会应用”“会指导”“会分析”“会处置”的应用成效。做实制度支撑。围绕信息化学习与应用,建立完善学习培训、考核测试、督导通报等制度保障体系,定期组织理论和平台实操测试,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推动全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快速提升。

突出需求牵引 加速大数据融合

张店交警大队坚持摒弃“数据己用”固有观念,坚决贯彻“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推动整合规划、住建、城市管理、镇办等多部门、上下游、前后端的数据资源,努力打破瓶颈壁垒,加速数据汇聚,促进数据融合。一是与张店分局、张店区大数据局进行积极对接,打通数据链路,整合梳理社会面各类视频资源,将张店公安分局视频资源、区政法委“雪亮工程”、社会面重要路段及村居社区门口等11000余路监控探头全部接入大队云存储平台,同时将大队建设的2100路电警卡口视频反推至分局平台,全面实现融合共享。二是利用市公安局图像信息应用平台,对涉及张店区公安及社会面监控资源20165路监控进行梳理,以道路命名目录建立目录树,目前已建立涵盖20条主干道路、21条次干道、18条支路、3条县乡道路的目录树62个,完成大队4985路视频监控编制调整,并启动张店公安分局14000余路视频资源的目录调整。三是积极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协调区大数据中心,邀请桓台县公安局实战教官,拟召开由区分管领导召集、区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张店区视频大数据融合应用专题培训暨工作需求座谈会”,依托张店区大数据中心“一网统管”视频智能应用平台,突出需求牵引,加速推进各方数据、视频资源融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坚持实战导向 探索交通治理“张店方案”

在智能架构和数据支撑下,研究“技战法”,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交通违法治理模式。打造科技严管“一条街”。在全面梳理、研判的基础上,首批试点打造人民路、联通路“科技严管街”,待取得成效后逐步在全区道路范围内推广,实现科技赋能交通治理“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从特定治理到专项治理再到综合治理的有序转变。固化交通违法治理“技战法”。利用视频大数据多维融合平台,依托已建设的10块路口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录大屏,整合社会面自建监控,对行人与非机动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工地周边及村居社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人工抓拍—融合比对—轨迹反推印证—精准确定”的“技战法”,截止目前已经确定违法人员人脸身份信息2103起,其中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1156起、非机动车逆行365起、电动车不戴头盔582起。推出闭环教育惩戒模式。逐步推行“电话、短信、路口大屏提醒,宣传曝光,安办分类推送,纳入诚信体系”从提醒到曝光到一对一推送再到诚信倒逼的教育惩戒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截至目前,电话、短信告知785人,曝光230人,向社区、村居、企业推送交通违法电子台帐1200人次,向机关单位推送《整改建议函》12份。“张店区交通诚信体系”建设正在推进中。

通过科技赋能,助推文明城市建设,提升文明交通意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将进入一个新高度,群众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淄博文明城市建设会更加美好!

                                                                                                                 通讯员 王艳

编辑:
分享至: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