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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补贴!张店、博山最新消息来了
中华宽带网 2021-08-25 15:08:29 字号:- +

8月23日

张店区人社局发布消息

速来领取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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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对象

在本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的各类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返还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予进行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

3、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按照各自2020年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类型确定返还比例。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政策期限

普惠性稳岗返还受理期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咨询热线

咨询服务热线:2922689







8月23日

博山区人社局也发布消息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

最高返还60%!


返还对象:

在博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的各类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返还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予进行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

3.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按照各自2020年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类型确定返还比例。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政策期限:

普惠性稳岗返还受理期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咨询热线:

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科

业务咨询:0533-4161968

来源:张店区人社局、博山区人社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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