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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有明规 遵守制度勿上当
中华宽带网 2021-04-07 19:08:21 字号:- +

社会上流传的关于“补缴、代缴社会保险的小广告”是违法行为,不符合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是个别不法中介机构虚构劳动关系、巧借补缴社会保险事宜骗取群众利益,一经查实,涉事个人和单位将会面临严重处罚。请谨防上当!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企业养老保险科  科员  高梦婷:

对于补缴社会保险,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应保未保、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按有关规定补缴。也就是说补缴必须以存续劳动关系为前提,未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的个人,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

目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采取“人社核定、税务征收”模式,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办理,不委托任何公司代办代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绝对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的材料,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请广大群众一定要通过正确渠道了解社保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不要相信不法人员的虚假宣传,更不要传播此类虚假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避免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淄博广电融媒体中心记者 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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