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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学前入园信息开始登记了!
中华宽带网 2021-05-29 09:48:11 字号:- +
5月28日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发
关于开展张店区2021年
适龄幼儿园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了解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更好的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全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现就开展张店区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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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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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9日—6月15日。

二、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拟报名张店区幼儿园小班,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随监护人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报名中班、大班插班和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登记对象。

三、登记对象的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一)张店区户籍:户口本。
(二)非张店区户籍:张店区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外籍:护照。

四、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五、上传材料

(一)张店区户籍、监护人在张店区有自有住房的:
户口本地址页、户口本索引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页、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二)张店区户籍、监护人在张店区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
户口本地址页、户口本索引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页、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水电物业费票据。

(三)张店区户籍、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户口本地址页、户口本索引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页(适龄幼儿、适龄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

(四)张店区户籍、监护人在张店区租房或无住房的:
户口本地址页、户口本索引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页、租房合同、监护人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

(五)非张店区户籍、监护人在张店区有自有住房的:
张店区居住证、户口本地址页、户口本索引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页、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六)非张店户籍、监护人在张店区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
张店区居住证、户口本地址页、户口本索引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页、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水电物业票据。

(七)非张店区户籍、监护人在张店区租房的:
张店区居住证、户口本地址页、户口本索引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页、租房合同。

(八)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除参照上述情况进行材料提交外,还需提交特殊人群证明材料。

(九)港澳台幼儿、外籍幼儿请按照系统内相关提示提交相应材料。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如实完成网上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成功提交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有输入错误,确需修改信息的,可于规定登记时间段内重新登陆系统进行修正、确认,信息登记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信息。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二)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在是否为双胞胎和多胞胎项进行选择后,填写相应信息。

(三)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的房产依据。

(四)家长如无法通过电脑和手机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可于6月14日、15日持相应证件材料到张店区教体局学前科(和平路19号,张店全民健身中心西侧办公楼)进行线下登记。

(五)信息登记结束后,张店区教体局将根据登记情况,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7月上旬发布《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请关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市、区各新闻媒体及各幼儿园网站等了解有关信息。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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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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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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