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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利民惠民便民,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解难题
中华宽带网 2022-08-30 12:47:15 字号:- +

8月30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走在前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邀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勇向社会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情况。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于5月31日出台了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并明确缓缴主体的前提下,可申请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职工确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二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群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作逾期判定,不上报征信部门。


三是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提取额度最高由每月不超过2520元调整至每月不超过3000元。


在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住有宜居”的高品质民生建设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精准施策,主动作为,进一步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措施。


一是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本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取消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条件限制。


二是支持人才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的人才群体,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降低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降为30%


四是明确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中明确显示“农村宅基地”或“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以J0开头”的房屋,不再纳入已有房屋套数的计算


五是阶段性加大资金投放。加快了贷款的审批和放款速度,上半年阶段性加大资金投放6亿元,下半年根据群众贷款需求,及时足额加大资金投放规模,大幅度缩短职工贷款轮候放款等待时间。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焦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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