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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中华宽带网 2022-09-08 17:29:37 字号:- +

当前省内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

防控任务异常艰巨,

容不得半点疏忽懈怠。

有些人觉得居家不出门,

核酸检测不做也没关系,

小编提醒大家,千万别这么想!


因为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仍然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

只有尽快进行

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

筛查感染人群,

才能尽早切断传播途径,

早发现、早治疗,避免疫情扩散。


不过,还有人问

核酸检测,为什么要测这么多次?

真的有必要吗?

这里小编必须跟大家强调下

专家说了

多轮检测,真的特别必要!!!
原因一

病毒感染后具有潜伏期和隐匿性

大家都知道

新冠感染分为确诊和无症状两种

无症状感染者很难被及时发现

但却具有传播病毒的风险

那么扩大检测

一定就会发现更多无症状感染者

只有感染者被发现后

进行隔离治疗

疫情才能很快得到控制

原因二

检测结果会受很多环节因素影响

想通过一次性检测

发现所有感染者或传染源

几乎是不可能的

检测结果会受很多因素影响

比如试剂盒灵敏度误差

病毒RNA被环境降解

所以就出现了有人测了

多次才被发现阳性

只有开展大规模多轮检测

才能精准及时

保护易感人群

防止疫情扩散和外溢


还要提醒大家伙儿

做核酸检测都是为大家好

不要觉得自己哪儿也没去

就无故不做

这可能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换个说法,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第1号文件中,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

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

都将被依照上述法条追究责任

大家一定要重视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市民积极配合

既是责任也是义务


疫情尚未结束

防疫不可松懈

我们每个人都应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大美淄博,秋日正好

咱们尽快战胜疫情

出去走走多好

来源:齐点淄博综合自黑龙江日报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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