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推荐 > 推荐

淄博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中华宽带网 2025-02-28 14:45:24 字号:- +

2月28日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有关工作要求,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提高租房定额提取额度

(一)无房职工定额租房提取额度由126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定额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3000元/月。

(二)职工提供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租房提取金额上限由30240元/年提高至36000元/年。

(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四)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


下调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


03

提高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额度上限基础上上浮10%。现房是指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销售的住房。


04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可贷额度

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至60%。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8日


图片

图片


来源: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