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看电视点播 > 民生频道 > 新视窗

不要吃!不要买!山东发布重要提醒
中华宽带网 2024-07-09 14:18:05 字号:- +

近日

“山东市场监管”发布

关于野生菌和福寿螺的

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


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可能中毒,食用福寿螺容易感染寄生虫。为保障食品安全,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健全入场销售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对经营菌类、螺类的销售者加强查验和检查,避免有毒野生菌、福寿螺流入市场,或通过网络等途径传播。开展警示宣传,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经营不明菌类和螺类。


2.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不认识的菌类和螺类。


二、消费者


1.合理食用菌类。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菌类,不食用幼小的野生菌和霉变的野生菌。一些流传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如鲜艳有毒反之无毒、银针试毒等,都没有科学依据,不可轻信。


2.学会辨别福寿螺。福寿螺外壳较脆,偏黄褐色,螺尾平短,螺尾螺旋部呈短圆锥形,开口较大,螺盖扁平,卵为粉红色;田螺外壳较为坚硬,偏青褐色,螺尾尖长,整个身体呈圆锥形,螺口较小,螺盖圆形,卵为透明色。


3.食用菌类、田螺时务必煮熟、炒透,如发现疑似有毒野生菌、福寿螺流入市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王琛

一级审核:谢国强

二级审核:宋滢

三级审核:许珊珊


编辑: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举报邮箱:ztzb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3-6212015

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02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08号 鲁ICP备0905465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