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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淄博住建发布
淄博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
租赁补贴政策明白纸

一、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或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内无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在本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人在工作地域内已承租市场房源,并签订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五)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补贴标准

三、办理流程

四、监督管理
(二)已享受阶段性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个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申报义务,其工作单位、住房和人口等信息发生变动超过规定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业务电话及办理地点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王琛
一级审核:谢国强
二级审核:宋滢
三级审核: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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