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点淄博APP

齐点淄博微信

齐点淄博抖音

齐点淄博快手
您的位置: 首页 > 齐点淄博 > 看电视点播 > 新闻综合频道 > 今晚18点
不少市民喜欢养狗,说实话我也挺喜欢小狗狗的,忠诚又可爱。但是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却也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比如遛狗不栓狗绳,不清理狗狗的粪便等等。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常常是投诉无门,但是今后再出现这种情况,估计就要吃罚单了。
市民:有时候出来的时候,看着有的狗狗大小便,它的主人不会及时收拾。再就是一些大型犬对别人来说的话,可能比较恐惧,还是应该拴个绳。
市民:宠物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喜欢也不是坏事,但是出来一定要文明。
市民:影响很大,尤其是老旧小区。
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对不文明的养犬行为深恶痛绝。但是过去遇到这种情况时,却往往是投诉无门。
市民:还真不知道去哪投诉,应该是各个小区的管委会吧,应该他们来管理。
市民:政府和市民之间的沟通,希望政府多出台一些政策制度来约束市民,让市民提高自己的文明素质。
制定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是广大市民关心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备受关注的《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后,其审议结果在日前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据了解,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规定,我市将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制度,区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提倡不养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只,已经饲养的,养犬人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自行处置。在部门职责方面,也有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责犬只登记,建设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查处犬吠扰民、放任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养犬免疫宣传、信息搜集、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在养犬行为规范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养犬人携犬外出应当为犬只佩戴登记标识,用不长于两米的犬绳牵引;在楼道、电梯以及其他拥挤场合应主动避让他人,为犬只佩戴嘴套或者怀抱犬只。法律责任方面,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每只犬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携犬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登记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未及时清除犬粪的,或者未束犬绳牵领任由犬只乱跑影响市容环境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张 君
值班主任: 卢 亮
编 审: 张 东

扫码下载
齐点淄博APP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抖音号

扫码关注
齐点淄博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