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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市长在线”沙向东副市长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中华宽带网 2025-11-25 10:55:22 字号:- +

2025年9月27日,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沙向东上线“12345市长在线”栏目,共收到来电129个,其中沙向东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39个,现将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1.张店区市民反映:2025年8月其跟随施工队在齐润花园小区干壮工,拖欠其3000余元工资,要求协调发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接诉后,我单位联系诉求人核实相关材料进行协调,现诉求人工资已结清。

2.淄川区市民反映:龙泉镇泉头村部分村民家中未安装天然气,要求协调安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泉头村已于2017-2020年进行“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部分村民未改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街道过窄,不符合规范要求,中压管道无法进入;二是建筑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进行改造。现龙泉镇泉头村部分街道、建筑物仍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无法进行气代煤改造,且国家“煤改气”政策已调整,我市也不再继续实施相关改造工程。上述情况已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理解。

3.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手机号停机后到移动营业厅复机,营业厅要求预存2000余元话费并签订20年159元套餐合同才能复机,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解决。

市移动公司答复:经与诉求人当面沟通,已与诉求人签署协议,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认可。

4.桓台县市民反映:其在果里镇中南高科·创智花园买了一套房屋,现存在墙面20多处裂痕、大面积漏水等问题,要求协调开发商维修到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房屋为果里镇中南高科创智未来产业小镇某厂房,存在室外墙面裂痕、漏水等问题,前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进行实地勘察并计划维修,但诉求人对维修方案不认可。

接诉后,相关工作人员、建设单位再次与诉求人进行现场沟通,建设单位提出的维修方案均被拒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投诉人对投诉的工程质量缺陷采取的维修处理方案存在较大争议,经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投诉人可以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已建议诉求人通过仲裁或者司法途径解决。

5.淄川区市民反映:钟楼街道办事处文昌路淄博师专西门路段每天16:30-20:00,商贩占道经营,严重堵塞交通,要求处理。

淄川区答复:接诉后,钟楼街道城管队员对该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求摊贩依规经营不可占道,现已得到改善。同时,加大此路段巡查力度,实行错时管理,每日16:00到20:00在此处专项巡查,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6.博山区市民反映:龙凤嘉苑小区物业在其楼下搭了个铁桥,距离其窗户20公分左右,噪音扰民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协调拆除。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物业企业为了解决业主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安全问题,经协商,拟投资10余万元新建设电动自行车通道、硬化部分地面、安装充电桩及车棚等附属设施,因诉求人不经常在此居住,物业企业在安装前未及时征求诉求人的意见,致使发生纠纷。经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物业与诉求人多次沟通联系,物业企业已停止施工,对铁桥进行封堵,消除影响。

7.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东岳·熙园小区业主,小区高层的门卫岗亭位置影响车辆出行,要求调整岗亭位置;小区安保人员不足,且部分安保人员没有保安员证,要求协调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一是关于小区高层门卫岗亭影响车辆出行问题,诉求人真实诉求为恢复岗亭原位置。2021年以前,小区高层门卫岗亭位于小区西南门车库出入口,当时因多名业主反映岗亭影响视线,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随即将岗亭撤除,并调整至当前的位置,原位置已加装智能化车辆自动识别系统,暂无恢复计划。二是关于小区安保人员配备问题。该小区现有13栋住宅楼,住户564户,物业企业已根据《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按照人员、门岗、巡逻等要求做好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目前共配备秩序维护人员15名,能够实现日常服务全覆盖,满足本小区物业服务需求。三是关于部分安保人员未持保安员证问题。目前,小区内12名秩序维护人员已于9月25日参加当地派出所统一组织的保安员证考试,并已完成在派出所的备案程序,相关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8.桓台县市民反映:其是卫生小区1号楼2楼住户,1楼住户在院子里违章搭建,要求协调拆除。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查,被诉人在自家院内搭建金属框架,并未进行封闭,未增加建筑面积,被诉人自述该金属框架为用于绿化的花架。根据《淄博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条第三款第十项: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城市景观、不侵害他人权益的用于绿化种植的构筑物,不属于规划许可范畴,无需规划许可,其中涉及相邻关系的,以社区自治方式统筹处理。根据上述条款,该处金属框架无法认定为违建,无法实施强制拆除。

9.经开区市民反映:青年公园北侧通往勘探队家属院的道路狭窄,路面破损严重,冬季路滑,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协调维修。

经开区答复:经核实,目前有不到10户居民居住在勘探队家属院,该家属院建设地点位置较高,通往家属院的道路落差较大。经现场查看,并未发现有严重破损的地方,不影响正常通行,也无提升改造计划。由于该道路落差较大,冬季下雪后确存在路滑问题,现已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加强管理,遇雨雪天气及时清理,避免路滑。

10.周村区市民反映:王村镇苏里村老胶王路半年前已开始维修,要求核实通行时间。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核查,该项目是经十路东延工程的一部分,原计划10月底前完成主路建设,实现通车。目前,主线范围拆迁工作已完成,受10月上半月连续降雨影响,剩余路段路基工程未能按计划完成,正在加紧进行路基填筑等施工,预计11月份主线部分全部完成,实现通车。

11.高新区市民反映:东吕社区公交站点少,出行不便,要求协调增设线路。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实地调研,市内公交线路无法满足所有乘客直达目的地,有时需换乘。现东吕社区东门有9路、206路公交车经过,乘客可乘坐以上线路换乘其他公交线路出行。目前没有增设公交线路的计划,后续将根据道路及场站情况,对公交线路进行开通或优化调整。

12.高新区市民反映:中南·君悦府6号楼、7号楼地下车库存在积水和垃圾;物业服务未达到4星级标准;小区门口两侧是荒地未绿化,要求整改。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关于物业服务未达到4星级物业标准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物业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服务,物业公司表示立即加强人员培训,全力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高新区答复:经核实,市民所反映的6号楼、7号楼地下车库属于项目尚未交付使用的区域,开发企业表示,由于前期持续降雨,当前地下水位较高(在基坑以上),现正在进行24小时排水作业,待水位下降后,将立即组织开展垃圾清运、施工材料规整等工作,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关于小区门口两侧空地,经核实,该区域不在君悦府项目规划建设范围之内,产权属于南营社区,此地块作为社区的预留发展用地,受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制约,尚无法启动该地块的相关建设。目前,南营社区已将该地块纳入巡查管护范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重点排查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确保不影响周边市容环境与公共安全,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该地块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13.张店区市民反映:2021年其在尚美名苑小区购买住宅,存在3.6㎡面积差,开发商需退还差价,但至今未退费,要求协调退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尚美名苑小区房屋面积差退费问题,属于买卖双方的民事行为,需双方协商解决。目前建设单位与诉求人还存在分歧,正积极协调推进退款事宜。

14.博山区市民反映:青龙山北路45号江南人家饭店门口西侧人行道一直未维修,要求协调维修。

博山区答复:经现场查看,该处涉及自来水管网、通讯线路等市政管网的铺设和路面维修,目前已全部施工完毕。

1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马尚街道张兑村还迁房业主,现房屋屋顶大面积鼓包,要求住建部门告知处理流程并协调维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前期施工单位已对诉求人房屋屋顶鼓包问题进行维修处理,之后个别位置又出现鼓包,已多次协调维修事宜,但诉求人对维修方案不认可。鉴于提出的维修方案均被拒绝,近期维修单位提出由其承担维修费用,业主自行维修的解决方案,但当前双方针对赔付金额存在分歧。

《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投诉人对投诉的工程质量缺陷采取的维修处理方案存在较大争议,经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投诉人可以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已建议诉求人通过仲裁或者司法途径解决。

1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杏园东路保安社区居民,2021年房屋拆迁至今未还迁,要求核实还迁时间。

火车站北广场片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答复:目前所有还迁地块全部进场施工,并通过采取增加施工班组、延长作业时间等方式加快工程进度。目前保安片区正在进行主楼负一层和车库施工,其他的住宅楼也在按计划推进。

17.周村区市民反映:北郊镇淄博融创滨江壹号小区3号楼、4号楼、18号楼居民在2022年7月31日将公共维修基金交至开发企业,但开发企业未缴纳到公共维修基金账户,要求追缴维修基金。

周村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提供的缴存单据为开发建设单位出具的内部票据,且缴存的资金是开发建设单位在未收到主管部门开具的缴存通知单的前提下,以缴存维修资金的名义私自向业主收取。经对比资金数额,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数额与法定金额不相符合,且并未缴存至维修资金监管账户。当前,淄博融创滨江壹号已列入保交楼项目,因债务问题,开发建设单位的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

目前,区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并会同律师尽快研究债务化解路径,形成处置意见,以此解决诉求人问题。同时,积极与诉求人沟通重要工作进展,征求诉求人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

18.周村区市民反映:2024年5月其购买房源·君澜府小区至今未办不动产证,若缴纳800余元中介费能立即办证,要求协调开发商提供母证等配套材料,自行办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协调,建设单位已配合诉求人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

19.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于金山镇搭岭村种植的杨树被盗伐,报警后派出所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面积,至今未处理,要求协调处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经核查,反映宗地位于金山镇搭岭村村庄南侧,面积3.86亩,现状地类为其他林地,现场已萌蘖更新杨树134棵。该宗地在林地审核审批“一张图”中,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树种为杨树,2019年1月至2024年10月,淄博临淄佳亿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包该地块,于2024年10月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该宗地上的杨树进行了采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属滥伐林木行为。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5年9月22日立案调查,并委托淄博鼎盛林业价格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对涉案林木立木蓄积和林木价值进行评估认定。淄博鼎盛林业价格评估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出具鉴定意见书(鼎盛价鉴字〔2025〕25号)。目前,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正依法按程序查处中,拟于2025年12月22日前下达处罚决定书。

20.周村区市民反映:其购买鲁商学林府小区住房存在多处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协调退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反映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滤水层问题,已协调建设单位增加排水板、明沟等设施,滤水、排水功能达到使用要求;二是园区地形问题,已协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排水满足要求;三是地下管网积水问题,已协调建设单位增设集水井、盲沟等排水设施,目前排水情况良好;四是车库渗漏问题,已协调建设单位对车库顶板进行维修,渗漏问题现已解决。另外,已要求开发企业对诉求人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回查,坚决避免问题复发。

周村区答复:关于退房问题,该问题属于买卖双方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前期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接诉后,周村区住建局再次组织开发企业与诉求人就退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但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协调未果后,工作人员建议诉求人可以依照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并就相关法律法规、房屋销售政策做了耐心细致地解答、解释工作。下一步,周村区将持续跟进事项进展,加大协调力度。同时,与诉求人保持联系,对其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做好解答处理,必要时,可为其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1.张店区市民反映:盛安美郡小区至今未办不动产证,要求协调办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盛安美郡项目由山东美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因用地手续不完善、未通过规划核实、未通过竣工验收等问题,尚不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正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指导按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完善土地手续。在开发商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足额缴纳出让金的前提下,3个月内可以办理完协议出让手续。待该项目完善土地手续,完成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问题,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后,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开辟绿色通道依申请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22.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世茂·璀璨珑府1期业主,物业公司9月起禁止三轮车、四轮车等老年代步车进入小区,要求核实规定是否合法合规。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璀璨珑府1期作为规划明确的人车分流社区,在交付初期,为充分保障业主装修、搬迁期间的便利灵活性,暂时允许此类车辆通行。

前期,经过对总户数1240户进行调研,不同意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入园区的户数与面积均超过参与调研总量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基于上述调研结果,璀璨珑府1期依照既定程序,全面禁止电动三轮、四轮车在园区地面停放及行驶,为同步解决车辆充电与停放问题,现已在南门西侧约25米位置安装26个充电口;东门区域安装10个充电口;北门路北侧约60米位置安装120个充电口,满足多车辆同时充电与停放需求。

23.经开区市民反映:其在南苑绿洲的商铺被私立幼儿园设置的院子包围,影响正常经营,要求协调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现场核实,诉求人的商铺紧邻南苑绿洲西门(距离约为15米),店铺门前至尚德幼儿园围栏约为13米,围栏外是世纪路辅路和绿化带,与2015年建园报批现状一致,符合《淄博市城乡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和《淄博市中心城区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4.高新区市民反映:中润·华侨城物业服务质量不佳;物业服务账目不清;物业与业主沟通不畅,要求协调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一是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低问题:华侨城北区为2星级物业服务标准,高新区城管部门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提升工作质量。二是物业服务账目不清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驻华侨城开展全面审计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最终审计结果。三是物业与业主沟通不畅问题:已协调、督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培训,并已成立服务工作组,解答业主咨询物业方面的问题。

25.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紫馨蓝岸小区住户,小区电梯至今未开通,要求协调尽快开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紫馨蓝岸项目电梯设备已按规划完成安装,但该项目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暂不具备引入专业的物业管理机构能力,电梯系统后续运行、维护等工作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无法开通启用。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二期地块出让工作,以筹集资金解决一期遗留问题。

26.博山区市民反映:八陡镇虎头崖村淄博暮春玻璃制品厂违规使用宅基地建设厂房,要求查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经核实,2013年前后,淄博暮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购买了3处本村村民宅基地,并违规进行了改建、扩建。接诉后,经博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管理、自然资源、司法、农业农村部门和八陡镇人民政府会商,明确由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所在的八陡镇人民政府处理,其他部门配合。目前,八陡镇人民政府正在协调处理。

关于诉求人反映该厂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问题,博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2013年10月16日出具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博政罚告字〔2013〕037号)对该违建厂房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27.高新区市民反映:其于2019年在冠博·兰亭苑小区全款购房,至今未网签,要求协调网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2019年购买冠博兰亭苑某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房屋已交付,但因建设单位存在经济纠纷,该房屋被查封,未能网签。现房屋已解除查封,但目前公司监管账户仍处于查封中,无法进行网签。已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程序确认房屋所有权后,凭法律文书申请强制办理产权登记。

2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住宅厨房装修为开放式厨房,无法开通天然气,要求协调解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诉求人住宅为开放式厨房,与居住和休息空间相连,《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明确规定: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

为解决诉求人问题,已协调辖区燃气企业指导诉求人对用气现场进行合理化改造,待改造完成后,将尽快帮助诉求人开通天然气。

29.经开区市民反映:2024年其在傅家镇山障埠村购买房屋至今未交房,要求协调交房入住。

经开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非山障埠村村民,其从淄博亿博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山障埠村小区房屋,且已缴纳了部分房款。诉求人与中介公司于2025年7月1日签订了《退房退款审批表》,申请退款245000元,现已退款90000元。现已多次协调中介公司退款,但未能达成退费意见,因退费问题涉及双方买卖合同纠纷,已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30.经开区市民反映:其打算在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不予盖章,要求协调安装充电桩。

市城市管理局答复:经核实,因诉求人居住小区变压器已经达到一定负荷,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确保用电安全,10月11日上午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镇办、消防、供电、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召开协调会,提出整改意见,待物业公司整改完成,后续可安装充电桩,预计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

31.淄川区市民反映:24路公交车原通幸福站,现改线后导致17个村农副产品村民无法运输交易,要求协调恢复幸福站点。

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经核查,该线路由于里程长,存在车辆续航不足问题,目前24路无法从淄川公交站直达幸福站,现有淄河马鞍山站至幸福站的车,乘客可以在24路淄河马鞍山站点换乘其他公交车辆出行。

32.经开区市民反映:其购买金科集美嘉亿小区住房办证后,不动产证扫二维码显示存在抵押和查封,要求协调处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金科集美嘉亿1-17号住宅楼首次登记均已完成办理,个人转移登记依据申请正在办理之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根据区保交房及融资协调工作专班通知要求,参照房屋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办法,在未解除抵押状态下为业主办证,后银行出具抵押不及于该宗土地上已合法出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材料,但开发企业未还清贷款,因此银行未申请解除整宗地的土地抵押。

在购房人个人办证后,查询产权产籍证明会显示带有抵押、查封信息,但该信息系针对开发商限制信息,并不影响购房群众后续办理转移、抵押等登记业务。

33.高新区市民反映:中润·华侨城小区水电非直供,要求核实小区水电改造进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高新区华侨城小区地下管线复杂、电力设施陈旧、改造量大、资金需求大,当前正在进一步优化改造方案,待方案确定并由社区向居民公示后,将分组团逐步实施改造。

3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淄博站出站口混乱,黑车较多,要求协调处理。

张店区答复:为进一步维护淄博火车站治安秩序,保障旅客的安全通行,张店区成立了火车站工作专班,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利用广播、宣传画等多种手段,向旅客宣传“不要向陌生人扫码、不要乘坐黑车”。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已加强对出站口及周边的巡逻力度,对出站口喊客拉客等做好调查取证,对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依法处罚,积极维护火车站出站口的秩序和安全。

目前张店区交通运输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在淄博站、旅客集中集散地等周边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网约车等客运车辆1200余辆次,查扣非法网约车100余辆,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提升。

3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家使用电信宽带网,5月12日左右电信公司给其限速,签定协议时未提及限速问题,要求恢复网速。

市电信公司答复:经核查,2025年4月16日至5月6日期间,诉求人使用“京东云无线宝”设备大量下载上传数据,上下速率异常,超出正常家宽用户使用场景疑似PCDN。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文件相关要求:对用户自行改变宽带的使用性质、用途,或出租、二次转售等违规行为,要求通知进行整改和关停。对此,公司发现异常后对该宽带账户做了上行流量监管处理。接诉后,已向诉求人进行解释说明,若恢复宽带上行网速需装维人员上门核查、拍照,用户签署PCDN承诺书后为其恢复网速,目前已与诉求人达成一致。

36.博山区市民反映:山东高速修建博山东高速口,导致其家门口出现陡坡,严重影响出行,要求协调维修。

博山区答复:经核查,因临临高速博山东连接线正在施工,地面下挖,造成诉求人家门口出现下陡坡(土坡),且7至9月份降雨量较大,造成诉求人出行困难。9月29日临临高速指挥部联合源泉镇政府、施工方现场对接落实施工方案,一是加固护坡,防止水土流失,二是把边沟用石板铺起来,畅通排水。目前,施工方已铺设碎石垫层解决出行问题,后续将完成排水配套工程及护坡工程施工,消除安全隐患。

37.张店区市民反映:柳泉新村背街小巷路边停车占道,导致交通堵塞严重,要求协调处理。

张店区答复:经核实,其反映的是中房和农行之间的道路存在车辆乱停放问题。科苑街道办事处已要求中房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发现乱停车现象及时制止,避免交通堵塞。经现场核查,该路段已无车辆乱停放问题。

3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金鼎盛湖壹号9号楼业主,其储藏室被防火门阻挡,无法使用;车位捆绑销售,定金不退,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经核实,金鼎盛湖壹号9号楼已办理消防备案手续,此处设计图纸为单扇常开防火门,朝疏散方向开启,现场防火门安装施工与设计一致,不能随意更改。储藏室示意图已标注该处有电动常开式防火门,诉求人购买时已签字确认。

诉求人反映的车位购买事宜,其认购盛湖壹号某房源时签署的《承诺书》中有相关约定。该问题属于买卖双方的民事行为,已建议诉求人依照合同约定方式解决争议。

39.张店区市民反映:集美花园小区东侧,上海路西侧杂草丛生,要求协调处理。

张店区答复:经核查,其反映的位置在金科集美花园小区东门东侧围墙外,该处绿化带前期由集美花园小区开发商金科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并维护,现因小区已全部交房,开发商金科房地产也破产重组,导致该处绿化带无人维护。经房镇镇协调,由积家村对该处进行清理,目前杂草已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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